视讯!全面注册制投教问答(三) 2.8节

万隆证券网   2023-06-01 18:21:14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8.未通过审核或注册程序的公司何时可以再向北交所次报送申请材料?

答:北交所审核认为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、上市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,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的决定或者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,自决定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后,发行人方可再次向北交所提交发行上市申请。